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国家医改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十三届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海盐县国家医改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医改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97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国家医改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的各项任务,推进我县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要
卫生部按照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研究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总体框架,即建设国家、省和地市3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管理等5项业务应用,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2个基础数据库和1个专用网络,简称“3521工程”。
围绕“3521工程”,卫生部决定在上海、浙江、安徽、重庆、新疆等五省(区、市)开展“3521”工程建设试点。浙江省选择了宁波、嘉兴、绍兴、舟山4个地市,列为国家医改信息化“3521”工程试点市,并要求选择部分县(市、区)作为试点县(市、区),我县被列为试点县。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为全县卫生系统。完成时间为2011年底。
三、项目目标
(一)完成县级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基本建设;
(二)完成县域90%常住人口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上传县、市、省卫生信息平台100%;
(三)完成二级医院标准化住院病人的电子病历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实现上传市、省二级卫生信息平台;
(四)完成50%的二级医院接入市、省级远程诊疗平台;
(五)完成县医院和3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之间的远程会诊系统;
(六)完成二级医院接入市、省统一的预约诊疗平台;
(七)实现城乡合作医疗参保居民在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
(八)初步完成基本药物使用的动态监测及关键指标分析;
(九)初步完成县内医疗卫生改革、卫生经济、卫生管理、卫生监管以及卫生服务能力、资源管理等重点指标的动态监测和展示;
(十)建立卫生专网,卫生专网覆盖区域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并与省、市卫生专网对接。
四、建设内容
(一)县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数据标准和功能规范,建设县级卫生信息平台,并接入市级卫生信息平台。按照省、市对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部署统一的信息平台软件,实现卫生数据交换。
(二)五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建设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和综合管理五大业务应用系统,整合区域内卫生信息资源。
1.公共卫生应用系统。包括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院前急救、血液管理系统等公共卫生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将国家、省统一开发的疾病控制统一数据采集平台在我县部署。实现疾病控制业务数据采集的逻辑统一、分级部署、分类管理的目标。二是将国家、省统一开发的卫生监督报告系统在我县部署,实现卫生监督业务数据采集的逻辑统一、分级部署的目标。三是将省、市统一开发的妇幼保健、院前急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等业务信息系统在我县部署,实现业务数据采集的逻辑统一、分级部署、分类管理的目标。
2.医疗服务应用系统。按照“试点项目”要求,预约诊疗和远程医疗平台分别由省、市统一开发部署,我县医疗机构配合完成,并实现省、市、县信息平台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