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进校、职成校、教研室、本局各科室:
为切实推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发展,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内涵提升、队伍优化、自主发展,全面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根据教育局2011年工作计划,将在年底前对全县中小学、局属幼儿园进行办学水平评估。现将《海盐县初级中学办学水平评估方案》和《海盐县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方案》下发给你们,并就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面向”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评估促发展的原则,不断完善学校管理、监督机制;认真总结办学成绩和经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特色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县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工作
局建立办学水平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黄生良同志为组长,周锷、蔡卉琳、康建兵、杜伟明、陈雪良同志为副组长,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对全县各中小学进行办学水平评估。各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自查自评工作小组,做好宣传发动、材料收集工作,动员教师全员参与,对照《方案》和有关标准,逐项自查自评,自评结果和自查报告按校务公开规定进行公布。
三、评估对象和各类学校评估标准
1.本次评估对象:全县初中、小学、局属幼儿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
2.各类学校的评估标准:
初中:《海盐县初级中学办学水平评估方案》(2011修改稿)。
小学:《海盐县小学办学水平评估方案》(2011修改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