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2012年元旦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经营将全面进入销售旺季。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嘉兴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嘉安委办[2011]5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时间
2011年12月26日起到2012年2月10日。
二、检查形式和重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以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执法机制,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等为重点。
各镇(街道)要认真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负责执法检查,并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质监站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进行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同时督促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经营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努力改善和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县安委办适时组织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地毯拉网式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