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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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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十三届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海盐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1号)要求,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9个试点县(市、区)之一。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1〕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要求,把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位置。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破除逐利性行为,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激发运行活力,切实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惠民利民。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监管和投入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人人享有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创新机制,综合推进。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通过采取“一减一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适当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投入),以及调整相关医保政策等综合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积极探索,稳步发展。因地制宜制订具体方案,探索改革的有效形式和办法。不断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稳步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内部管理、联动协作、人事管理激励等四大新机制,使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以药养医机制根本改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有效调动,医疗费用得到合理控制,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实现人人享有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县级公立医院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品种不超过1000个。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品)和医保甲类药品,控制使用其它药品,合理确定各类药品目录比例。公立医院要严格使用总控药品,合理设定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药品)、医保甲类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在公立医院的配备比例和使用金额比例。坚持合理用药,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金额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5%以内。在实行以省为单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采购机制,进一步降低药品、医疗器械(耗材)支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2.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优化医疗服务收费结构。实行药品零差率后,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参考2010年药品差价以及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根据财政、医保保障情况,并通过医院内部适当消化后,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或增设药事服务费)、床位费等。调整意见经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不得超过药品差价总量,不得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3.发挥医疗保险政策调节作用,引导病人合理就医。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因实行药品零差率所调整的服务价格,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因政策调整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基金出现赤字的,由县财政予以保障。逐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县外医院之间的就诊报销比例差距,引导病人合理就诊。积极探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结算制度改革,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改革,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4.增加财政保障力度,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医院公益性。合理安排县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方面。按中西医并重原则,对中医医院在投入政策上给予倾斜,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对妇幼保健工作,传染病区、精神病区及老年护理康复病区建设,要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对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给予足额保障。对公立医院因基本建设等形成的历史债务建立以财政保障为主的多渠道化解机制,确保公立医院稳步健康发展。

  (二)大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加强临床技术能力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基本科室建设,做到人员、技术和管理三配套,加快推进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使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能够在本县公立医院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加强市县共建重点学科和县级重点专科建设,积极争创市级龙头学科,增强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本地的疾病谱和转诊情况,选择县外转诊率靠前的临床科室进行重点帮扶,逐步降低向上级医院的转诊率。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本地疾病结构变化、医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合理引进和开展新技术项目。积极筛选包括中医中药技术在内的适宜医疗技术在公立医院的推广应用。

  2.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一步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135工程”、实施以老带新的“青蓝工程”以及“人才金桥工程”。逐步建成一支“人员数量基本充足、编配比例总体平衡、学科梯队逐步健全、综合素质整体提升”,与我县卫生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卫生人才队伍。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县(市)中上水平,为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设立卫生人才队伍及学科建设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政策。

  3.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县中医医院及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简、便、廉的特点,提高中药饮片使用比例,加大传统中医非药物治疗服务工作力度。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加快从中西医结合、中医治疗向保健、康复、治未病、老年病诊治和老年护理乃至临终关怀等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县中医医院在全县中医药工作中的龙头指导作用,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社区)、进家庭。

  (三)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的龙头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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