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理顺各科室的工作职责,着力加强全县新居民的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部分调整科室的工作职责,调整后的各科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制订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新居民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综合文件和报告的起草;负责协调和管理日常事务,督查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负责制订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文件收发、信息、档案、财务、人事、保密、政务(党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协调处理。
二、综合协调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