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安监站、县企管办,有关企业:
现将海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扎实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从服务企业出发,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危险源安全风险辨析和控制、隐患排查治理、诚信管理建设、应急救援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工作落实,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着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本质安全,根据嘉安监危化[2012]16号《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年度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局关于2012年度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把企业自觉落实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作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为突破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具体工作: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服务企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1、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召开由基层安监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等参加的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近两年嘉兴市发生的事故和事件教训,查找企业(包括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大量使用危化品的非化工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部署年度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
2、规范企业日常安全检查。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及职责的暂行意见》(浙安监管法规〔2011〕165号)明确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范围,逐项细化检查内容,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要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企一档台帐,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实现治理闭环。要按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和《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记录本有关内容。
3、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指导。
一是按照嘉安监危化〔2012〕9号文要求,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过程有化学反应或生产过程虽是物理加工过程但存在高温压力的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及时、认真、持续地开展危险源安全风险辨析和控制,确保安全风险可控、能控、在控。
二是聘请专家对企业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帮助企业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制订控制措施,治理事故隐患。同时,要结合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区域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嘉安监危化〔2012〕1号),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综合分析,特别要对设备设施陈旧、生产规模小、安全条件差、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需要如何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等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报县级人民政府。促使从政府层面加大整治力度,加快危险化学品企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企业的步伐。
三是指导企业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化工生产自动化改造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最根本途径,要督促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现生产过程、工艺过程的远程控制和管理。
四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对暂时未办理(列入)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或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非化工类)要进行逐一排摸,要求企业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按照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物质,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对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及时申领。
五是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要采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利用开会、培训教育等时机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宣传,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员工、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营造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纠正习惯性违章、不安全不生产等的氛围。
(二)落实重点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4月1日至6月30日)
1、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有效的抓手,要严格按照《嘉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全面推进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安委办〔2011〕27号)精神,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并在日常生产管理中确保有效运行,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达标。在前期发动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明确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企业,按照国发〔2010〕23号文规定,责令停产整顿。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检查制度,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条件、制度执行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建立完善安全标准化体系,强化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危险源安全风险辨析和控制。企业进行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分析和控制,是安全生产工作主动预防、关口前移和实现安全风险事前控制的具体举措。督促每月开展一次危险源安全风险辨析,特别是在生产变化、人员调整、季节变换等阶段更应开展辨析,及时更新风险管理制度,使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处于受控制状态,保持风险控制工作的持续性、可行性和常态化,实现人、物、管理、制度等诸要素的安全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