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澉浦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澉浦镇安置小区(凤凰佳苑)二期初步设计的请示》(澉政〔2012〕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澉浦镇安置小区(凤凰佳苑)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澉浦镇安置小区(凤凰佳苑)二期项目。
二、选址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山海湖大道西侧,南浦路南侧,用地面积41174平方米,建筑面积43567平方米。
三、总平面布置及单体
本小区按照地形条件,沿河分成东西两大块。其中西侧与南侧为排屋组团,东侧和北侧为多层公寓组团组成。小区由15幢3层排屋和17幢4层公寓住宅楼以及一层沿街小区配套用房组成。4层公寓住宅楼布置在地块北侧,一层沿街商铺沿山海湖大道排布,排屋布置在南侧,均为联立式排屋。
四、结构设计
结构选型:建筑物平面形状为矩形,结构平面布置较规则,结构层数为3、4层,结构体系采用现浇框架体系结构,梁板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
五、公用工程
1、供电:小区内应急照明、事故照明、疏散楼梯照明等为二级负荷;空调、普通照明及其他用电为三级负荷。本工程由当地变电站引入一路10KV高压电源。低压主干采用YJV电缆由变电站经电缆排管至电缆分支箱,再由电缆分支箱至各配电柜(箱);分支线采用穿管暗敷。各动力、照明、空调配电采用树干式、放射式配电系统。
2、给排水:市政管网从山海湖大道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