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澉浦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批复澉浦镇安置小区(凤凰佳苑)一期初步设计的请示》(澉政〔2012〕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澉浦镇安置小区(凤凰佳苑)一期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澉浦镇安置小区(凤凰佳苑)一期项目。
二、选址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山海湖大道西侧,澉六运输河北侧,用地面积55455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6.8平方米。
三、总平面布置及单体
本小区按照地形条件,沿河分成东西两块。其中西侧为A排屋组团,东侧为B-G排屋组团和一个多层公寓组团组成。在地块东面临山海湖大道处,设有 1层物业用房。小区由46幢3层排屋和4幢4层公寓住宅楼以及一层沿街商铺组成。4幢4层公寓住宅楼以及一层沿街商铺沿山海湖大道排布,排屋均为庭院式排屋,每户排屋均设有南向花园。排屋、公寓层高以 3米为主,公寓底层设有 2.2米高的架空层,用于单元入口和自行车停车。局部引入绿化,做为居民的日常休憩活动场所。
四、结构设计
结构选型:砖混结构。房屋四角以及楼梯间四角均应布置构造柱,其余部位构造柱布置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2008年版)的相关规定执行;圈梁在每层楼面处均布置,并与构造柱连成整体以抵抗水平力,圈梁顶与现浇楼板顶平,以加强整体抗侧刚度,提高结构延性。
五、公用工程
1、供电:小区内应急照明、事故照明、疏散楼梯照明等为二级负荷;空调、普通照明及其他用电为三级负荷。本工程由当地变电站引入一路10KV高压电源。低压主干采用YJV电缆由变电站经电缆排管至电缆分支箱,再由电缆分支箱至各配电柜(箱);分支线采用穿管暗敷。各动力、照明、空调配电采用树干式、放射式配电系统。
2、给排水:市政管网从山海湖大道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