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盐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海盐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1〕147号)文件要求,结合武原街道实际,为确保完成2012年武原街道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11年海盐县试点单位改造提升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2012年全面完成武原街道辖区6家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并按标准全面建立市场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召开相关单位及参与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负责人会议,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2.项目申报、评审阶段(2012年4月10日前):列入改造提升的6家农贸市场根据《海盐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五化”要求以及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初审后,上报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确认。
3.项目工程实施阶段(2012年4月—9月)街道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抓好市场改造提升质量与进度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农贸市场按照经评审确认的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在尽量减少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带来不便的情况下抓紧进行改造提升,提升市场档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