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开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体育强县创建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努力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讲话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提出的“到2012年人人享有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的精神。通过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县,推动我县体育事业发展,提升我县体育整体实力。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把体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兴建体育设施、构建多元化的群众服务体系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当前主要工作是:一是建立健全县、镇(街道)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二是改选海盐县体育总会;三是按创建标准建立海盐县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站);四是建立集指导、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海盐县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五是各镇(街道)建立健全文体站或体育指导站。
(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实施《海盐县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推广《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具体措施为:一是全县人均体育经费的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二是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的45%以上;三是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学生90%以上);四是100%以上的镇、街道达到省级体育强镇标准,8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省级新农村小康体育村标准;五是每两年举行1次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周)活动,每年举办10次以上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各镇(街道)每年组织体育竞赛活动不少于6次;六是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七是单项体育协会达到15个以上。
(三)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加大向上输送体育人才力度。一是加强青少年业余体校、体育特色学校、业训网点学校的建设;二是20%的学校为县级以上重点布局项目学校,每一个周期(4年)向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运动员不少于3名;三是全县业余训练布点人数和布点经费的到位率达到95%以上;四是在市运会上金牌数、团体总分处于全市前列。
(四)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一是街道全部建有健身苑(100平方米室内活动场所和5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100%城区社区有健身点(室内外均可,有两项以上健身设施),镇全部建有健身苑(一个标准的灯光篮球场和至少60平方米室内活动室),60%的行政村有篮球场、乒乓球桌和1条至少含10件器材以上的健身路径。行政村人口超过1500人的需相配套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人均活动面积1㎡以上;二是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70%以上向社会开放。
(五)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发展体育产业。开展以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培训、体育中介等为主体的体育服务业;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服务业、体育用品制造业。主要指标是:一是全县体育产业总值占GDP的0.5%以上;二是体育产业吸纳从业人口占总人口的1‰以上;三是体育彩票销售额年增长在全市各县(市、区)中排名靠前;四是在市场管理稽查中无违规事件,结案率达9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