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镇属“四中心”及有单位:
根据《海盐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审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盐经审办(2012)1号《关于开展2011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好2011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审计范围
2011年度经济责任内审的审计范围是:镇政府、镇属“四中心”及有关单位2011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审计实施时间
我镇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和确定的内审内容,结合今年的审计重点,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内审的审前调查工作,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早制定今年的经济责任内审《实施方案》,确保内审工作做到规范、有序开展。将内审《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上报县审计局对应的联系科室,我镇计划3月上旬开展内审,在4月底前完成经济责任内审工作,并将经济责任内审结果报告和相关的内审工作表(表式见附件三、四、五)于4月底前上报县审计局。
三、审计重点内容
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实施和按时、保质完成本单位今年的经济责任内审工作,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今年经济责任内审工作重点明确如下:
㈠镇经济责任内审重点内容
1、债务审计。重点摸清截至2011年末镇级政府债务的总量结构、债务资金来源、债务资金投向;根据政府偿债责任分清债务类型,分析债务的成因,评价债务管理水平,揭示债务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镇级债务对本级财政运行的影响,揭示债务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有效化解债务风险的建议,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