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安监站、环保站、质监站:
1月4日,嘉兴市向阳化工厂生产N-异丙基羟胺车间3000L酸处理反应釜(浓缩釜)发生爆炸,造成3死4伤事故。根据嘉安监[2012]28号文件要求,为深刻吸取“1.4”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消除安全、环境事故隐患,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与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县安监局、环保局和质监局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彻底取缔无证无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大力整治存在重大安全、环境事故隐患的企业,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切实改善“老、小、差、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严肃查处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的未批先建、批建不一行为;加强企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完善生产过程中剩余危险化学品回收系统,严格行政许可;落实整改措施,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高综合监管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确保全县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对象
全县范围内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60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品和重大危险源即“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以及设施设备陈旧、生产规模小、现场安全条件差、管理混乱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安监部门:营业执照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量、超范围生产;生产工艺是否存在调整、变更,生产车间、仓库、储罐区是否进行扩建,生产车间是否新增加生产设备;是否存在新改扩建设项目,新改扩建项目是否办理了安全设施 “三同时”手续;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情况,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岗位和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操作规程制定和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区、储罐区、仓库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环保部门: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是否履行了环评手续;是否存在超过环评审批生产的核准量、核准范围;危险废物安全贮存、规范处置、转移报批、跟踪联单、台账和管理计划等制度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与执行情况,应急救援设备配备维护情况。
质监部门:企业是否按规定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手续,配备持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和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责任;是否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计划组织培训演练。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服务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完成)
各镇(街道)安监站、环保站、质监站要及时下发通知或召开会议,将有关内容传达给企业,积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督导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项目有关安全、环保、质检审批手续,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引导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底至5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