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安监站:
现将《海盐县2012年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海盐县2012年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2年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2]52号)(嘉安监职安[2012]52号),结合我局2012年主要工作事项落实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2年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国发〔2010〕23号、国办发〔2010〕53号和上级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推进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改善经营安全条件, 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隐患排查治理,遏制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不发生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死亡事故。
(二)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条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机制,并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内容,批发企业仓库值班制度得到严格落实;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得到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通过治理,杜绝或减少不法存放和超规定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杜绝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单位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及零售单位批发烟花爆竹行为。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重点
1.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排查治理重点
⑴企业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
⑵库区防雷防静电设施不齐全、检测不到位的;
⑶烟花爆竹仓库超量存放,储存伪劣、过期、开箱产品,将A级产品储存在1.3级仓库内的;
⑷针对清明、冬至、元旦、春节等特殊时段防范库区周边明火措施不到位的;
⑸烟花爆竹产品销售不按规定流程,不粘贴登记标签、产品标签,由此带来非法违法销售、储存行为的;
⑹向零售单位超存放量配送和向无证经营者配送烟花爆竹行为的。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重点
⑴门店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
⑵未严格按照许可超范围经营、超规定存放的;
⑶未实行专店、专柜经营,与其他货物混放,店前经营店后生活的。
(二)烟花爆竹监管部门排查治理重点
烟花爆竹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⑴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的;
⑵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超量储存、销售礼花弹或将A级产品销售给无燃放资质单位和个人的;
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超量储存、异地经营和变相进行二级批发经营的;
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销售A级产品的;
⑸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布点过密,形成经营市场或在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的。
四、工作内容与步骤安排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除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外,每季度须对照《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和有关标准、文件的要求,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报送县安监局。长期零售经营单位每半年对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表》(附件2)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报送当地镇(街道)安监站;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