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户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县政府决定,在2008年开展全县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县人民小康社会的目标,以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和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大组织领导、政府扶持、结对帮扶和社会参与的力度,进一步改善低收入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步伐。
2、目标任务。“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主要对象是:2007年全县家庭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户,重点扶持家庭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农户。2009年,把家庭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农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到2012年,基本消除家庭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户,并努力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低收入农户逐年增加收入奔小康。教育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农户的子女普遍接受免缴学费的高中段(包括职业高中)教育;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2倍的农户;住房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中的困难群众。低收入农户的人均教育、医疗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有劳动力和就业愿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一人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
3、基本原则。
(1)自主发展、户户行动。广泛动员低收入农户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依靠自身努力,积极发展生产,就业创业,不断提高收入水平。
(2)分类指导、分户决策。对无创业能力的低收入农户,主要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扩大社会救助覆盖等途径实施帮扶和救济;对有创业能力或创业愿望的低收入农户,主要通过技能培训和政策、资金、信息扶持,促进低收入农户的创业增收。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扶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不断壮大对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和社会援助的力量。
二、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工作重点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拓宽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渠道。充分发挥农村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具有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特色种养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通过“订单”等形式帮扶、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使低收入农户有稳定的增收渠道。高科技种子种苗、特色种养殖项目,要通过专业合作社等载体,优先提供给低收入农户。提高对低收入农户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鼓励低收入农户发展来料加工业和农家乐等农村三产服务业。推行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提供贴息小额贷款。开展建立农村社区资金互助组织的试点,支持低收入农户创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