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2012-2013年度城乡参合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海盐县2012--2013年度城乡参合居民健康体检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厅《2012年全省基层卫生工作要点》(浙卫发〔2012〕37号)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2〕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2--2013年度城乡参合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方案
(一)2012--2013年度,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体检。
(二)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人数设立健康体检专项资金,纳入新农合基金统一管理,由县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2012年,参合居民健康体检经费标准分三个档次。成年人每两年一次不低于30元;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一年一次不低于50元;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每一年一次不低于15元。
(三)为确保参合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县、镇(街道)财政对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给予每年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二、内容和要求
根据前三轮参合居民健康体检情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2012年对参合居民健康体检对象、频次和项目作适当调整。
(一)体检对象、体检频次和任务指标
1.健康体检的对象为年度内参加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中小学生、0-6岁儿童及60周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其他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
2. 60周岁以上老人、中小学生、0-6岁儿童每年体检率必须达80%以上;其他人群第四轮(2012--2013度)健康体检率不低于60%。
(二)健康体检项目
1.常规体检项目包: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B超(肝、胆)、心电图、胸片或胸透等。
2.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包:
60岁以上老人:在常规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血脂、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
在校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照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盐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卫〔2011〕18号)的规定执行。
3.原则上,第四轮参合居民健康体检以常规体检项目包和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包为基础,对不同人群选择不同的体检项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可根据当地实际,在不增加体检经费的前提下,以其他实验室检查项目替代胸片或胸透、尿常规项目。
(三)健康体检方式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承担辖区居民的健康体检工作,体检单位要对每一位体检对象进行登记,填写《海盐县城乡参合居民健康体检登记表》(附件1)。体检工作要与社区健康管理紧密结合,体检结果全部录入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将体检结果纸质归入健康档案内。
2.在校中小学生和0--6岁儿童健康体检工作,按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公布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定点机构承担,中小学生体检后按要求填写《海盐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0--6岁儿童填写《儿童保健册》,妥善保管,并及时做好健康体检信息的电子档案录入工作。
3.成年人的健康体检在镇(街道)、村(社区)组织的统一安排下,在规定时间内由参保人员持“健康券”自行到健康体检点(站)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各镇(街道)及体检单位统筹安排(见附件2),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时间、方式由体检单位会同所在学校商定组织实施。体检日程安排报县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