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初中、普通高中: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嘉教基〔2012〕65号《关于做好2011学年度嘉兴市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省级中学三好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初中、普通高中学校中组织开展2011学年度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全县初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推荐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推荐条件
(一)市级三好学生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关心时事政治,了解国情,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自学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2.认真学习,各科成绩优秀,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学会一项艺术表现手段,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体育课成绩优秀。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身体健康。
3.在品德、学习、体育、艺术、科技、劳动、学生工作(含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等)方面,至少有三项通过考核或广大师生公认为优秀的。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条件
1.必须是班委会(团支部)、校(年级)学生会(团委)等现职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