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海盐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三届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推进海盐县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
农贸市场作为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主要渠道和农产品消费的重要场所,是城乡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之一,是集民生性、公益性和社会性于一体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2011〕73号)文件精神和嘉兴市政府有关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提升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明晰农贸市场定位,合理规划农贸市场布局,把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作为一项回应民生,顺应民心和彰显民本的重要举措,逐步实现农贸市场由盈利性商业业态向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方向转变,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农贸市场体制改革,逐步提高我县农贸市场纯公益性质的比例,通过三年的时间,逐步把各镇(街道)所在地农贸市场建成以国有、集体资本投入为主的农贸市场;结合城乡规划、新市镇建设、清洁家园行动,建立起一个布局合理的农贸市场体系;各镇(街道)农贸市场必须按照二星级以上标准进行农贸市场硬件改造,推进业态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档次和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示范阶段(2011年)。确定海盐县武原农贸市场为试点示范单位,按标准全面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力争通过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达标验收。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2年)。全面完成武原街道所有农贸市场以及其他镇(街道)所在地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并按标准全面建立市场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力争1家农贸市场通过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达标验收。
(三)全面完成阶段(2013年)。各镇(街道)农贸市场全部实现改造提升目标,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将全县所有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实联网,建立统一的电子监管平台。力争1家农贸市场通过文明示范农贸市场达标验收。
四、主要任务
(一)合理规划布局。要专门编制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应控规。在编制规划时,要兼顾群众生活,根据市场周边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调整布局,杜绝重复建设、无序建设。今后凡新建或异地搬迁的市场要符合规划和安全的要求,并要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加快体制改革。要逐步建立与农贸市场公益性地位相适应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体制。对县城城区、各镇(街道)以及大型居住社区新建的农贸市场,原则上以国有投资或集体投资为主,使农贸市场在国有、集体资本的调控下体现公益属性,还利于民。日常管理可以委托给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或具有管理经验和能力的职能部门,实行统一管理,通过制定绩效管理目标、强化绩效考核等措施,不断提高市场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
(三)推进设施改造。以“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为目标,遵循省政府有关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以及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优化整体功能;要按照高标准设计、严要求施工、快节奏推进的原则,注重数量和质量并重,实施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改造;推行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配备公平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