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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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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2年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冲刺和攻坚之年,为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认识,完善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网格化管理区块包干活动的通知》(盐委办〔2012〕70号)和《2012年度街道、部门(单位)创卫工作考核办法》(盐创卫领〔201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系统创卫责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宗旨、原则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创卫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创卫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切实改善民政系统办公环境,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创卫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使民政系统环境、品貌、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我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组织领导

  民政系统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由局长金小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下属办公室,由吴雪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政系统卫生创建工作。

  四、工作内容

  1.认真落实“门前三包”。按照“门前三包”工作要求,做好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无乱贴乱挂乱画、无乱停乱占乱放、无乱搭建乱挖。此项工作主要由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保洁员、保安负责,办公室具体抓督查落实工作。

  2.实施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继续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爱国卫生工作,民政系统的卫生目标为全天保洁。局机关:保洁员按照工作职责做好保洁工作,各科室做好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每天早晨上班前30分钟为内务整理和大扫除时间,做到办公室环境整洁大方,办公桌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洁净无尘土,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局属各单位:按照创卫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卫生负总责,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是本科室和本单位的卫生第一责任人。局创卫办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创卫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影响创卫工作的予以通报。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民政系统办公环境,加强院内外绿化管理工作,打造绿色办公体系。

  3.完善创卫台账资料工作。结合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我局创建2011~2012年市级文明单位之际,做好日常台账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严格按照《海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档案基本资料目录指引》(盐创卫办〔20109号)和《嘉兴市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做好共性档案(部门基本情况、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控烟工作、除四害工作、环境卫生管理)和专业档案(门牌管理的有关文件、路牌指引的管理资料、规范城区地名牌的资料、县城行政交通地图、对寻求政府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措施)等创建台账的整理工作。

  4.组建包干区巡查人员队伍。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网格化管理区块包干活动的通知》(盐委办〔2012〕70号),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包干区块为东至百尺路、南至枣园路、西至城西路、北至海丰路内的区域范围。为认真做好包干区巡查工作,县民政局成立巡查组,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巡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包干区日常巡查统筹工作。巡查工作任务分配具体见附件1(包干区巡查人员安排表)。

  巡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两人,各组按日程安排轮流巡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巡查时佩戴县创卫办统一制作的袖标,按照考核内容做好巡查和劝导工作,巡查做到全覆盖,巡查时要文明礼貌,联络员做好巡查记录和记录报送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办公室做好汇总当天发送责任部门,并抄告县联创办(创卫办)。

  5.积极开展创卫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海盐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方案》要求,充分调动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加大力度发动和组织民政系统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市级文明单位中来,有力支持全县创卫工作。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简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短信等载体,有效开展健康卫生教育宣传工作,促使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的卫生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老年公寓和老年活动中心要定期做好黑板报的更新工作。

  6.努力提高民政队伍素质。按民政局学习计划,每月开展文明礼仪、道德规范、文明创建等的素质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做到不闯红灯,不随地吐痰,不乱停车,改变生活陋习。对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市级文明单位中,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影响创建工作和单位满意度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1.包干区巡查人员安排表

  2.海盐县民政局网格化管理包干区块巡查记录表

  3.包干区巡查工作要求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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