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开展“平安海盐”建设和继续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2年继续在全县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改工作。经过各镇、各部门排摸上报,经县安委办组织审核,报经县安委会主任(扩大)会议审定,现将2012年度列入县级重大隐患整改单位(场所)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整改责任镇、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场所)的整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督办人员和责任,定期组织督促检查,掌握整改动态,并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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