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元通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元通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省农业厅《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浙农质发[2012]12号)和省农业厅召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电视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决定全街道开展新一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渔药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殖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总体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健全安全监管队伍,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重点地区、重点产品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杜绝在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渔药行为,杜绝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三、专项整治行动
1.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杜绝在蔬菜等种植业产品中使用禁用高毒农药、有毒有害原辅料和非法添加剂等行为,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农产品进行经常性质量安全监测,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农资销售店的监管力度。二是推广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提高规范化种植水平。
2.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案件查处率100%,加强农药、肥料市场管理,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针对性执法行动,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
(3)整治重点。以农资批发市场、乡村农资经营户以及流动商贩为重点区域,着重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化肥和农药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三无”农资和乱配乱卖农药等违法行为。
3、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工作目标。重点品种水产育苗场、养殖场药物使用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能力实质性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规范性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对规模养殖场和苗种场,深入排查禁用药物使用隐患。针对治理行动的重点,开展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工作。排查的重点包括养殖业主的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三项记录是否齐全,库房是否存放违禁药物,生产基地周边是否有使用违禁药物的痕迹等。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业主立即整改。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