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县级、镇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调控引导作用,促进我县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2年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经贸资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2年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经贸资源[2012]421号)和嘉兴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全市墙改专项基金补助(贴息)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嘉墙办[2012]8号)文件要求,2012]421号)和嘉兴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全市墙改专项基金补助(贴息)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嘉墙办[201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新墙材生产、应用、农民住房具有示范作用及推广价值。经研究决定:将县级、镇级和新农村建设使用新墙材应用示范计划安排在以下十五家单位作为试点示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 A:浙江协和首信铜业有限公司
B:海盐县新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C:海盐保利地产有限公司
D:海盐县佳源房地产有限公司
E:浙江美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F:浙江海重重工有限公司
G:海盐示范置业有限公司
H:海盐凯华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I:浙江安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J: 嘉兴市海光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K: 浙江展硕科技有限公司
L:嘉兴恒联贸易有限公司
M:嘉兴孚邦精锻有限公司
N:嘉兴市龙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