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通元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2}173号)和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盐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食安组{2012}1号)精神,现将《通元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通元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和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盐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会议精神,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显著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严格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要求,开展全镇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要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显著提升我镇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具体目标
1、对全镇每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个体经营户)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2、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3、加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确保食品从业人员100%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4、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100%整改落实到位;
5、采取综合措施,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6、各单位密切配合,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和任务
(一)整治重点
1、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和城乡结合部。
2、重点品种: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熟食卤味、茶叶、调味料酒等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
3、重点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单位、农贸市场、食堂等。
4、重点环节: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食品进出口等六个环节。
(二)主要任务
1.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继续开展蔬菜、水产品农药和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瘦肉精、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促进放心菜场的建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蔬菜、茶叶农药残留的检测,保证问题农产品不流入市场。
2. 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开展对宾馆饭店、小餐饮的厨房食品的专项抽查,对熟食、水产品、肉制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加工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行为;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的违法行为,并探索建立和落实长效管理体制。
3. 食品流通环节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检测,畅通举报渠道,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和单位;监督食品经营单位加强储存过程的管理,防止发生食品变质和二次污染;建立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者自律、食品市场社会监督和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4. 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整治。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四自”食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整治,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以及凉菜、生食海产品制作专项治理;加大对餐饮行业消毒餐饮具安全的整治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