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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于城镇推行河道“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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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各镇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于城镇推行河道“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于城镇推行河道 “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对全镇所有河(塘、港、泾、漾、浜,等,以下简称河道)实行镇、村二级“河长制”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县委、县政府《海盐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坚持科学治水、铁腕治污,不断创新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并发挥“河长制”管理在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治理水污染、重建水生态等方面的新成效,构建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镇、村二级全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紧紧围绕逐段逐条河道水质在现有基础上改善提高1至2个类别、基本消除河道黑臭现象的目标任务,合力开展水污染治理,促进提高全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实现我镇在全县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中达合格以上等次的年度工作目标,实现基本消灭劣五类水体的规划目标。

  三、实施范围

  全镇范围内镇、村二级河道。

  四、职责划分

  按照对全镇河道实行 “一河一长、一河一策,条块结合、分工

负责,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确定镇级河道由镇级班子成员担任河长,各村(社区)班子主要领导担任属地副河长,镇级有关部门(单位)担任河长单位;村级河道由各村(社区)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河长,镇所属各部门(单位)担任联系村(社区)河长单位。

  围绕河道水质达标,镇、村二级河道的河长是所负责河道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强纵向、横向协调联系,牵头组织所负责河道“一河一策”的制定、论证,落实并督促我镇属地责任主体按时实施完成各项具体任务、实施长效管理;镇级河道河长和村级河道河长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确定的各项措施;河长单位负重要领导责任,协助河长履行职能。

  五、工作内容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做好数字、文字、图像等全面记录,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保洁员情况汇报、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研究确定所负责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全镇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纳管的工作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推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全镇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全镇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全镇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坚决制止和杜绝新增排污口。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2年7月,下发关于对全镇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确定全镇12条镇、村级河道12个河段的于城镇镇级河道河长制管理分工表(见附件)。7月底前,于城镇要制定完成本地区“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和镇、村二级河道的“河长制”管理分工表,实施方案及管理分工表抄送相关河长、河长单位、镇治水办和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宣传培训。2012年7月至8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管理的重大意义。开展镇、村两级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副河长和河长单位的工作职责,部署年度“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三)实施管理。2012年8月起,启动镇、村二级“河长制”管理,各级河长、副河长和河长单位履行所负责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

  (四)逐步完善。要创造性地开展“河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不断丰富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内容和方法,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扩大水污染防治的工作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全镇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是深入推进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新的举措,全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认真制订“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和镇、村二级河道的“河长制”管理分工表。各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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