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第二高级中学等六所学校可再生能源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盐教财〔2012〕157号)收悉。
根据省、市有关新能源文件精神和海盐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局第二高级中学等可再生能源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海盐第二高级中学等六所学校和学生配餐中心的加热设备进行建设和改造,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具体建设和改造内容如下:
1、海盐第二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和食堂热水工程
2、博才实验学校:学生宿舍热水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