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的浓郁氛围,推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2〕26号)、省文明办要求“全国文明城市、省示范文明城市要率先垂范”和团省委《关于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志愿者新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团浙联〔2012〕80号)的精神,决定在2013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助春运、献亲情、送文体、美环境、保平安为主要服务内容,以新居民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节日期间留守海盐的新居民,组织动员新老居民志愿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大拜年活动,送去节日祝福和生活帮助,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在全社会形成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喜人景象。
二、活动对象
以留守在海盐过年的新居民为重点对象,组织动员新老居民志愿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在全社会形成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喜人景象。
三、活动主题
1.广泛开展春运便民志愿服务。针对春运期间购票难,组织志愿者为不熟悉电脑操作的新居民办理网上订票业务,帮助农民工购买团体火车票和长途客运车票。各相关镇(街道)街道新居民事务所要在返乡人员较为集中的集聚地,组织志愿服务人员为新居民提供出行咨询、运送行李、照顾老幼等服务。组织交通志愿者在主要交通路口维护行车秩序,在主要道路沿线设点,为自驾车出行返乡的群众供应茶水、检修车辆。
2.广泛开展亲情关爱志愿服务。县新居民服务管理部门以新居民为服务重点,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在盐过年的新居民置办年货、张贴春联、打扫卫生,陪他们聊天、拉家常,进行身体检查和心理疏导。针对节日期间留守城镇的农民工,组织志愿者开展大拜年活动,送去节日祝福和生活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