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县甲醇汽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甲醇汽油试点应用工作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1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甲醇汽油试点应用工作的意见
海盐县是浙江省甲醇汽油应用试点县。自2012年4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试点应用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甲醇汽油是一种新型的汽车燃料,尚待取得社会公众的共识。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甲醇汽油试点应用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