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全县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就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期,特别是近期我县持续降雪降温,出现了大范围雨雪冰冻现象。年底,部分企业容易因为抢工期、赶任务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节后,各类市场经营单位也将集中复产开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各项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针对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紧紧抓住本行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大督查、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不折不扣地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要对明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两会”、节日期间和节后复工等重点时段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切实为2013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二、强化监管,抓好防范
(一)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的安全监管。突出矿山爆破作业、开采作业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值班制度的落实,严格分层分台阶开采,认真落实中深孔爆破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开采施工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县安监局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加油站、油气库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烟花爆竹销售、储运等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坚决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加强防火、防盗、防爆工作,严格执行出入库和流向登记制度,严禁库房超储。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等环节安全监管,特别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管控;大力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安全。县公安部门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使用的行为。
(二)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做好冬季防火等安全工作。要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重大火灾事故和省、市各类火灾、燃爆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排查老区、老街、老民宅等“三老”场所,重点整治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全面排查社区、村庄楼院、村组和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缺乏消防设施器材,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单位,坚决进行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要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做好火灾预防工作。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山林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举办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细致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要全面落实机械、冶金、有色、轻工、纺织、电力、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和用电用气安全预防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管辖)公共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为群众创造安全的休闲环境。同时,有关部门和供气单位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要重点防止煤气中毒、管道泄漏等各类事故的发生。要从燃气等各种新型燃料的生产、供应、管道、使用等主要环节加强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维护设施设备,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要对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供气、用气。要重点做好出租房屋、工地的工棚、街巷门店人员的宿舍、市场临时住房,孤独老人住户等重点部位以及居住平房的房主和外地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用气、用电安全预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