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全镇微博工作开展,特制订百步镇2013年信息、微博工作考核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镇属中心(站办)的信息工作。
二、信息考核
(一)报送内容
1、各单位工作动态、新闻(一般信息24小时以内上报,重大信息2小时以内上报);
2、各项重点工作、亮点工作专项汇报材料和调研报告;
3、上级领导来镇考察调研工作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4、各类社情民意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
5、全镇的重大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等紧急信息;
6、上级指定要求报送的信息;
7、其他应当通过信息渠道反映的事项。
(二)上报要求和计分标准
1、各信息员每月信息报送任务数为4条。经党政办审核有一定质量的,动态信息、紧急信息每条计2分;情况反映、社情民意、问题建议类信息每条计4分;调研汇报类每条计8分。
2、信息录用及批示计分办法。镇本级录用。镇报录用,图片新闻和简讯计3分,标题信息计6分;广电站录用,每条计3分。县委办、县府办录用。简讯每条计5分,标题信息每条计10分,增刊,每篇计20分。受到县领导批示的,加计20分。市级及以上党政信息刊物录用。市级,简讯每条计10分,标题信息每条计15分,增刊,每篇计30分。受到市领导批示的,加计30分。省级,简讯每条计15分,标题信息每条计20分,增刊,每篇计50分。受到省领导批示的,另计50分。
3、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的酌情扣分
(三)考核评比
1、信息工作纳入对各行政村、镇属中心(站办)综合考核,考核基本分为100分,未完成任务的,综合考核中信息工作一项酌情扣分。
2、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信息员积极报送信息的,参照此考核办法,达到年度考核要求的,可参与信息宣传工作先进评选,但机关信息员以录用分参与先进评选,不计报送分。
3、同条信息被多级录用、批示的,按最高标准计分,不累计计分。
4、每季度公布一次信息宣传工作得分情况。
(五)考核奖励
1、对各信息员按照得分发放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