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党(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推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部署,现决定在全镇农村全面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一主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对农村党员在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方面的带头示范行为设置先锋指数定期公开考评,促使党员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主要内容
根据党员的身份、从业情况、健康状况等特点,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将农村党员划分为任职党员、普通党员、流动党员等不同类别(对年长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患病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不列入考评)进行考评。
(一)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标准
党员先锋指数主要包括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
1、基本指数。主要包括:
(1)学习提高方面。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并带头贯彻执行;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集中学习和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农村实用技术和科普文化知识。
(2)服务群众方面。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积极投身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常走访农户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结合设岗定责、履职承诺活动,主动认领服务岗位,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工作,帮助困难农户解决实际问题。
(3)创业致富方面。积极带头致富,成效明显;认真履行“双带”责任,为群众提供创业帮助,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4)遵纪守法方面。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遵守村规民约,自觉维护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
(5)弘扬正气方面。自觉履行党员、村民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党员先锋基本指数分值为80分。各村党组织应根据工作实际,遵循分类设置、突出重点、群众公认、于事简便的原则,对照不同类型党员的具体要求对党员先锋基本指数的内容进行细化。在此基础上,设置正向加分和反向扣分指数。
2、正向加分指数。主要包括:(1)积极向党组织提合理化建议,助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2)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3)在抗击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4)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5)其他情形。
(三)反向扣分指数。主要包括:(1)不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2)在党员中搞不团结活动;(3)参与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4)在处理突发事件、抗灾抢险等关键时刻,袖手旁观、退缩不前;(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6)其他情形。
对违反计划生育及违法违纪正在处分期内等情形的实施一票否决,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