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了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围绕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以建设创新通元和科技强镇为目标,不断深化科技合作交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争创名牌,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实现我镇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
1、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企业开发新产品并投入批量生产,取得省级立项的,每个项目奖励2000元;取得国家级立项的,每个项目奖励5000元;通过鉴定的,每个项目再奖励5000元。
2、科技进步奖:企业在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科技项目实施中,成效显著,获得上级政府(科技部门)奖励证书的: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个项目奖励5000元;获得县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每个项目奖励3000元;获得县级三等奖,每个项目奖励1000元。
3、企业升级:当年度企业被新命名为“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奖励3000元;“高新科技企业”,市级奖励3000元,省级奖励5000元,国家级奖励10000元。
4、科技合作: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当年度每签订一个合作项目奖励1000元。
5、科技产业化计划:
(1)、“火炬计划项目”:省级奖励10000元,国家级奖励50000元;立项、结题各50%。
(2)、“星火计划项目”:市级奖励3000元,省级奖励5000元,国家级奖励30000元;立项、结题各50%。
(3)、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市级奖励3000元,省级奖励5000元,国家级奖励50000元;立项、结题各50%。
6、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研发(技术)中心”,县级1000元,市级3000元,省级5000元。
7、专利项目:当年度获得外观设计授权500元,实用新型授权1000元,发明进入实审1500元,发明专利5000元。
8、金桥工程项目:企业在科技合作实施“金桥工程”项目取得实效,被上级科协授予奖励证书的:县级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市级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
二、人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