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司法所: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三大建设”的精神,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现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努力建设基础更牢、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海盐”、“法治海盐”的总体要求,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活动,着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员管教帮扶和基层基础巩固提升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海盐”建设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各司法所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大走访、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全面排查掌握各种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重点排查“三改一拆”、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建设、社会保障、金融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隐患和突出问题。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根据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或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方案,依法、及时、就地进行调处,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深入开展特殊人群排查整治活动。按照“全面、准确、动态、分级”要求,准确掌握两类人员的思想动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和至少见一次面、谈一次话的要求,各司法所对本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基本信息大排查,对经排查确定的有再犯罪倾向、有涉法涉诉行为、有矛盾纠纷状况、有精神疾病史、有家庭变故和生活困难,以及未成年、“三无”和流动性较大等重点社区矫正人员,要逐一落实目视跟控、有线查控、无线遥控、蹲点布控“四控”措施和“定人包案”责任人,实施全天候监管、全方位帮教、全过程跟踪,坚决杜绝脱管失控和再犯罪现象发生。对违反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嘉兴市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要及时、坚决地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和收监执行等处罚。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类重要情况和突发性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推开阶段(6月)。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边准备、边发动、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组织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