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楼宇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嘉兴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意见》(嘉安委〔2013〕3号)文件要求,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大型楼宇安全生生产管理体模式,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扎实推进“平安海盐”建设,决定在武原街道“恒隆广场”开展大型楼宇安全生产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落实楼宇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按照“行业监管与属地监管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依法履责,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楼宇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楼宇安全生产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恒隆广场”开展大型楼宇建筑安全生产试点工作,探索本县楼宇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一套责任明晰、措施有力、监管严密的楼宇安全管理模式和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县楼宇安全监管水平,从而实现楼宇安全生产监管达到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工作内容
楼宇安全监管的重点是非住宅多层、高层或大型建筑(不含各级党政司法机关独立使用的楼宇建筑)的消防安全、建筑(幕墙等)安全、附着物(标识、广告、空调外机等)安全、施工(改建、装修等)安全、高处作业(粉刷、喷涂、清洁、安装或检修等)安全、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热力蒸汽管线等)安全、供气供电安全、地下空间安全和房屋租赁、人员(人口)管理规范等。
四、责任明确
(一)楼宇的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二)武原街道办事处负责“恒隆广场”楼宇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检查、督促楼宇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本楼宇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组织对楼宇的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做好落实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