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进校、职成校:
二○一二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顺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暑假,现就学期结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
1.考试、放假和开学时间安排。普通高中学校考试时间为6月25日至28日,省普通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日。初中学校考试时间为6月26日至28日。小学语文、数学考试时间为6月27日,小学英语、科学等其他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6日。本学期定于2013年7月5日结束,7月4日学生离校,7月5日教师离校。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于2013年8月26日报到,学生于8月31日-9月1日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
2.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复习阶段教学管理,科学制订、严格执行复习教学计划,严格控制教学时间和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保障学校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切实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减负”的同时确保“增效”。期末考试命题必须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和范围,注重基础知识考查,把握好试卷难易程度。考试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试卷分析,寻找教学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教育教学的措施和方法。要认真做好每位学生的成长记录、综合素质评价,在教师离校日(7月5日)之前将学生学业成绩和相关信息输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学籍系统学年升级定于8月1日)。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将学生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反馈给家长。
3.认真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等工作。各学校要针对学期结束阶段及夏季来临的实际和特点,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各个安全管理环节的监管和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努力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要遵循“预防为主”原则,把师生安全教育放在突出地位,在放假前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并加强学生假期旅行、食品卫生、消防等方面的人身安全教育和防毒防赌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范各种校外安全事故发生。放假前要发出“给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暑假期间学生应该注意的事项,特别要提醒预防溺水的“六个不准”,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以及对孩子进行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假期中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任何活动,如有必需举办的假期活动,务必落实安全责任制,制订活动计划,并报县教育局批准。聘用外籍教师的学校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外籍教师安全管理,要确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外籍教师外出告假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