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大、进校、职成校、本局各科室:
近年来,各学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并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全县教师师德师风总体良好,有力地推动了海盐教育“均衡、优质、和谐发展”,但还存在着个别教师师德师风和依法从教意识薄弱现象。根据浙教人〔2012〕150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检查制度的通知》和嘉教人〔2012〕253号《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构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牢固树立“育人为本、育德为先、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和实践《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树立“以人为本、敬业奉献”的教育理念,向着“德能双馨、身先垂范”目标努力,全面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
二、目标任务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或缓解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矛盾,努力形成师德师风建设良好局面,全面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发展。
(一)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坚持依法从教、从严治教,紧紧围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加强师德建设。激励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以人民教师特有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全社会的尊重。
(二)着力解决或缓解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矛盾。教师要切实做到“八个不准”,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和损害学生利益;不准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学生;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讽刺或侮辱、歧视学生;不准只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准从事有偿家教;不准以工作之便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或者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等;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邪教等违法违纪活动和其他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师德师风关爱机制。尊师重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多年来,广大教师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我县教育工作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教育局和学校要关心支持教师的工作,努力解决教师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有更高的热情、更多的精力投身到我县的教育事业中来。
(二)建立师德师风教育机制。首先要加大师德培训力度。要开展新教师上岗培训、班主任培训和全员师德培训,求真务实、不断提高培训的实效。其次要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师德主题教育活动。要以爱与责任为核心,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师德教育,增强教师职业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要着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教师切实做到“八个不准”,争做让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学校要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依据该规范制定的其他禁止性规定公开在学校的醒目位置,并利用广播、校园网、墙报板报、标语、教师博客、师德征文交流评比等载体进行无声的师德宣传和教育;同时要通过国旗下讲话、师德报告会、师德论坛、师德演讲比赛和师德宣誓等有声平台教育教师养成良好的师德师风。
(三)建立师德师风排查机制。要将定期排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每学期的第二个月为定期排查月,要建立家长、学生、社会“三位一体”的学校师德评价制度,通过家长问卷、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接受举报和明察暗访等渠道,排查教师持证上岗和师德表现情况。平时学校更要关注教育过程,及时发现教育教学中的师德问题,并及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矫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