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我县切实做好中秋、国庆 “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出发,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责任制落实到实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对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其他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分口把守。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要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载体,切实把握“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突出旅游景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等客运车辆及场站,人员密集场所,各种文化、娱乐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制订妥善的人群疏散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做好化工企业停产检修和复产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道路交通领域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及酒后驾驶、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不具备运营条件的交通工具非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深刻吸取平湖“8·30”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平湖“8·30”事故现场会暨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动员会和肖培生代市长重要讲话精神,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