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推进村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组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盐政办发[2013]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处置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推进村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加强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发现并解决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调查摸底,清产核资。
各行政村对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造册登记。
(二)建立机构,加强监管。
成立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配足配强工作人员,确保管理规范,监管有力。(见附件一)
(三)纠偏补缺,规范完善。加强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承包、租赁、出让等经营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履行和兑现的监督检查。对租期较长、租金明显过底的资产资源重新评估,清理规范,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四)建章立制,立足长效。建立健全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探索建立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提升意识(9月中旬)。
召开村书记、报账员等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部署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
(二)清理清查,核实评估(11月底前)。
各行政村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摄制图片,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见附件二)。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清理签协期限超5年的长期协议;清理长年拖欠租金、水电费的承租户,进行重新招租;清缴历年欠交的房屋、土地租赁费、垫付的水电费等。
(三)重点核查,督促整改(12月上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