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镇机关、镇属各中心(办)、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构建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从2月起,在镇机关、镇属中心(办)中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和聘期
本次聘任范围为镇机关除班子外的公务员、全体镇属事业人员、全体岗位合同工(县下派人员除外)。聘期为二年。
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一)职位设置(32名)
1、党政办副主任(党委秘书兼人大工作人员)1名(限公务员)
2、党政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政协工作人员,科协秘书长、农办主任)1名(限公务员)
3、行政办主任(文书兼档案员)1名(限公务员)、副主任(机关事务)1名(限公务员)
4、团委书记兼组织、纪检干事1名(限公务员)
5、残联理事长兼卫生监督员1名(限公务员)
6、人武部副部长兼信访维稳干事、机关出纳1名(限公务员)
7、财政所长兼财政支付(核算)中心主任1名(限公务员),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副主任1名;聘任为财政所长的兼任农村经营管理办主任,农村经营管理办副主任1名
8、文化站站长兼宣传干事1名(限公务员)
9、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限公务员)、副主任(司法所所长)1名(限公务员)
10、经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11、农技水利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12、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站站长、妇联主席)1名(限公务员),副主任4名
13、村镇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14、两新(征迁)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
15、便民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民政助理、慈善秘书长)1名(限公务员),副主任1名(由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兼)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作风扎实,勤政廉洁,团结同志,为人谦和,有较高的群众公认度。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上的。
2、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原则上竞聘副职的工作2年以上,竞聘正职的要在副职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
(2)事业单位全体人员男性年满58周岁、女性年满53周岁一般不再担任中层干部;岗位合同工男性年满58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一般不再担任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人员一般须能做满2年,即:事业人员男性195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6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合同工男性195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6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3)公务员不受年龄限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后未满5年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分动员、报名、审核、竞职演讲和信认度测评、考察、讨论决定和公示任用七个阶段。
1、动员阶段(2月19日)
召开竞争上岗工作动员会,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鼓励、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与竞争。
2、报名阶段(2月20日上午)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采取个人自荐方式填写报名表,于20日上午11点前报镇(区)党委组织办。分管领导就自己分管条线或分管中心(办)的中层干部职位提出相应人选报镇(区)党委组织办,中层干部职位有兼职的由第一职位分管领导提出相应人选,于20日上午11点前报镇(区)党委组织办。
3、审核阶段(2月20 日下午)
镇(区)党委组织办对报名人员和分管领导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提请镇(区)党委审定。
4、竞职演讲和信认度测评阶段(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