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部分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十四届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部分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百步镇、澉浦镇先行试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权责一致、高效便民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增强基层执法能力,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改善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百步镇、澉浦镇的投资生活环境,为加快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百步镇、澉浦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行政资源,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切实解决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百步镇、澉浦镇区域内在行政执法和管理过程中“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突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实现从联合执法到综合执法模式过渡,从体制机制上保障长效管理,从而实现基层市场主体运行有序、百姓安居乐业的目标。
三、机构设置及职能权限
(一)机构定位。
优化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百步镇、澉浦镇原行政执法模式,成立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百步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澉浦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条块结合、协调配合”的双重管理体制,突出属地管理优势,建立由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业务指导的管理构架。各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由镇(街道)主要行政负责人兼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副局长,建立指挥系统,可设立办公室、法制科等职能科室,在辖区内划分成若干个责任区管理。
(二)职责范围。
各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镇(街道)辖区内城管、国土、环保、农经、安监、市场监督、交通等7个部门履行的监管和执法职责。并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在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百步综合行政执法局增加人力社保局履行的监管和执法职责。税务、供电、水务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全力配合执法部门工作。
(三)工作模式。
建立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工作模式。
1.联合执法。对于涉及多个领域或根据需要应采取联合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百步镇、澉浦镇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工作由各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协调指挥。要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统一调配各责任区的执法力量,形成合力。
2.专项执法。对仅涉及某一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某些特殊原因适合专项检查方式执法的,采取专项执法,提高执法效率。
3.分片监管。各责任区要以有效管理为目的,根据划定的区域承担分片区责任并对各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监管中由责任区负责开展检查并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涉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各片组应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理。
(四)运行和保障机制。
1.快速应对。要建立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处置机制,在日常监管中,要充分整合各责任区内行政执法力量和村级组织的作用,综合监督管理,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在第一时间依法分类处置,防止因办案不及时等原因导致事态扩大。
2.资源共用。不论责任区内与外,不论执法主体是谁,对案件查办中获取的证据材料能共享的予以共享。
3.执法保障。县公安局要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人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后勤保障。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等由各镇(街道)负责,各责任区可就近利用村级组织或现有派驻机构的办公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