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行政村:
村专职文化管理员制度是我县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文化强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村专职文化管理员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发挥基层文化员在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文化阵地管理、文艺团队组建、文体活动开展、文化示范户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澉浦镇村专职文化管理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请参照执行。
中共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委员会
澉浦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日
澉浦镇村专职文化管理员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强镇建设,以构建城乡均等、惠及全民的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切实提升基层文化的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我镇村级专职文化管理员在村级文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做大做强做好村级文化事业,全面促进我镇农村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岗位职责,按照指标量化、可操作、导向性的原则设定村专职文化管理员工作要求。
1.充分发挥所在村教育培训室、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广播室、宣传廊等设施的功能,阅览室、活动室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双休日要求开放1天。
2.制定文化阵地各项管理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开放时间和活动项目对外公示。
3.加强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的管理使用,组织开展知识讲座、书画、征文等活动。
4.加强户级文化阵地管理,每户每月走访不少于2次。指导文化科教示范户做好报刊杂志登记和整理工作,宣传橱窗每月更新一次。
5.组建或者巩固3支以上的文艺团队(其中一支为10人以上文艺演出队伍),每支队伍年参加演出展示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