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百步镇防台应急预案
一、前言
百步镇地处杭嘉湖平原,位于东经120°46′、北纬30°28′附近,坐落于嘉兴市东南方,海盐县的西北部,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这里受西风带、副热带和东风带天气系统的频繁影响,是台风影响的主要地区之一,而且这里主要受台风带来的强降雨影响显著,最为典型的是1997年11号台风和2005年9号台风“麦莎”、15号台风“卡努”,2012年的11号台风“海葵”以及2013年第23号台风“菲特”,尤其是“菲特”台风,给我镇带来了有记录以来最大的降雨量423.9mm,水位也达到4.88米,给我镇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损失。每年7—9月份是台风暴潮频发期,做好防台工作对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实现防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提高处置台风暴潮灾害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台风暴潮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百步”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特制订本预案。
防台原则:以防为主,以人为本,实行各行政村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
适用范围:本辖区内。
二、台风汛情预警分级
根据台风运动位置和预测路径、本地气象部门对台风预报和预警级别、及防御台风工作要求,拟将台风汛情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Ⅰ级台情预警:
1、气象台发布台风Ⅰ级预警。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县影响风力:沿海12级及以上,内地10级以上。
3、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12小时雨量达大暴雨(100毫米以上),或过程雨量达200毫米左右或以上;水文部门预报我县沿海潮位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潮位。
4、台风中心位置:距离海盐中心位置200~300公里。
5、台风10级风圈距离海盐县12小时左右。
(二)Ⅱ级台情预警:
1、气象台发布台风Ⅱ级预警。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县影响风力:沿海10~12级,内地8~10级。
3、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24小时雨量达大雨(100毫米左右),或过程雨量达200毫米左右;水文部门预报我县沿海潮位将超过警戒潮位0.5~1.0米左右。
4、台风中心位置:距离海盐中心位置300~600公里。
5、台风10级风圈距离海盐县24小时左右。
(三)Ⅲ级台情预警:
1、气象台发布台风Ⅲ级预警。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市影响风力:沿海8~10级,内地7~8级。
3、气象部门预报我市未来48小时雨量达到暴雨(50~100毫米左右),或过程雨量达150毫米左右;水文部门预报我县沿海潮位将超过警戒潮位。
4、台风中心位置:距离海盐中心位置600~1000公里。
5、台风10级风圈距离海盐县48小时左右。
(四)Ⅳ级台情预警:
1、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气象台发布台风Ⅳ级预警。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我县影响风力:沿海7~8级,内地6~7级。
3、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72小时雨量接近暴雨(50~100毫米左右),或过程雨量达150毫米左右;水文部门预报我县沿海潮位将接近警戒潮位。
4、台风中心位置:距离海盐中心位置1000公里以上。
5、台风10级风圈距离海盐县72小时左右。
上述5个项目内容有2个达到,则可以确定为相应级别,并通过规定方式发布。(特殊情况下,根据台风强度和风暴潮、雨等的预测情况,经指挥部同意,有1个项目内容达到,即可确定相应级别预警。)
(五)、紧急防台期
当发生Ⅰ级、Ⅱ级台情预警时,镇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台情预测情况,经请示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授权宣布进入“防台紧急期”。同时,镇应急独立排和突击队、抢险车辆队伍到位待命。
三、可能灾害分析及防御重点
(一)当发生Ⅰ级台情预警时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镇区发生内涝,低洼地段淹没水深在0.6米以上,全镇遭受很严重的洪、涝、潮灾害;交通部分中断;电力、通信、广电线路部分倒杆、中断,部分变电设施进水;有相当数量的房屋受损,物资仓库、企业进水;城镇基础设施严重损坏,各行各业均遭受极为严重的损失。
防御重点:危房户人员安全转移;防汛、水利、电力、通信、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的重要设施防水淹;保障骨干公路畅通。
基本工作措施: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坚决做好人员撤离和搬迁工作;坚决做好养殖户转移工作,做好各种突发状况的应急抢险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当发生Ⅱ级台情预警时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镇区发生内涝,低洼地段淹没水深在0.5米以上,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交通部分中断,道路两侧出现防风带内树吹倒;电力、通信、广电线路部分倒杆、中断;渔塘、虾塘等养殖塘水位抬高或受淹;有房屋受损,物资仓库、企业进水;城镇基础设施损坏。
防御重点:危房户、外来人员安全转移;
基本工作措施: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对危险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做好人员撤离和搬迁工作;低洼地带工矿企业的设备、仓库物资要及时做好转移工作;高空作业设施,广告牌、铁塔、天线等,要事先做好加固措施,确保安全;易受风暴潮侵袭的沿海乡镇要做好渔船避风和养殖户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要求做好城防工程及圩区的排涝工作。
(四)当发生Ⅲ级台情预警时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大部分低洼地区受淹,低洼地段淹没水深在0.4米以上,大棚顶篷、广告牌、标语牌、横幅等损坏,以致存在不安全因素。
防御重点:地势偏低的行政村地段设置排涝泵。对企业、厂区设置的广告、标语牌、横幅进行加固或拆除以防事故的发生。
基本工作措施: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加强区域内圩堤检查和巡视,加强在建工程的检查,加强排水设施检查,高空广告牌和悬挂物、烟囱、塔吊等设施的加固;做好农业塑料大棚、家禽、家畜养殖房的防台应急措施;对危险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做好人员撤离和搬迁工作;低洼地带工矿企业的设备、仓库物资要和养殖户及时做好转移准备工作;根据要求做好圩区的预排。
(五)当发生Ⅳ级台情预警时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部分低洼地区受水淹没在0.2米以上,使农作物受损。
防御重点:保障低洼地区排水系统的通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