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锅炉使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0〕27号)有关精神,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小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3〕15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抓手,坚决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值、不符合城镇环境发展需要的小锅炉,严格要求符合标准的锅炉提升清洁生产技术,进一步削减我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环境质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范围、目标和要求
(一)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用煤(含水煤浆)、重油、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和生活锅炉。
(二)整治目标:
2014年完成整治任务的25%,2015年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要求:
1、对未经审批的工业和生活锅炉,依法一律取缔、拆除。
2、对虽经审批,但处于禁燃区内的工业和生活锅炉,限期予以拆除或改造。
3、对经审批,且处于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和生活锅炉,限期予以拆除。
4、对经审批,且处于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和生活锅炉,通过鼓励企业使用天然气等方式,逐步予以淘汰。
5、对经审批,在处于上述区域范围内之外且无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工业和生活锅炉,通过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或低硫低灰份并添加固硫剂的型煤的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时间安排
1、2014年8月份前取缔百步集镇花店浜开水锅炉1台。
2、2014年12月底前,集镇区域的休闲中心、景尚海湾、国山浴室、海利合纤、益友针织、横港浴室、金元亚麻、中达集团通过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或低硫低灰份并添加固硫剂的型煤的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金龙袜业、罗曼袜业通过使用天然气的方式,逐步予以淘汰。
3、2015年10月底前,我镇辖区内剩余的18家企业22台锅炉通过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或低硫低灰份并添加固硫剂的型煤的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确保淘汰小锅炉行动取得成效,特成立百步镇淘汰小锅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在根、赵生良、金顺祥
成员:叶明华、曹卫良、沈建军、张一中、高益明、许文龙
姚共民、陈国卫、夏腾峰、顾朱良、张建良
领导小组下设淘汰小锅炉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五、任务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