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引进和培养企业技术创新人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县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创新团队建设的若干意见》(盐委〔2010〕10号)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海盐县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办法〉的通知》(盐委办〔2010〕4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海盐县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范围
在海盐注册的各类企业中,从事新产品开发、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创新团队,特别是在我县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或区域产业集群中起引领作用的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二、推荐评审条件
申报海盐县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应具备《海盐县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办法》中要求的基本条件,重点考察创新团队的自主创新能力、人才队伍、支撑保障、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
(一)自主创新能力
1.创新团队所在企业拥有较为著名的自主品牌,并能在国内外市场上与国内外著名品牌展开竞争。长期注重标准与专利战略,成效显著。
2.创新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本行业中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
3.创新团队研发的主导产品在行业中竞争优势明显,在国内外市场占有较大份额,能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4.创新团队创新目标明确,能持续进行项目(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有技术储备。目前正在研发的技术、新产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要求,在行业内处于国内外前沿水平。
(二)人才队伍
5.创新团队所在企业的企业家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和参与本领域国内外顶尖产品、技术竞争的战略视野。能跟踪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最高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把握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并及时作出创新决策。
6.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及创新思想,既是业内普遍公认的行业技术专家,又是统筹掌握所在企业核心技术的本企业技术专家,并在企业相关项目研发中起核心作用。创新团队带头人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服务的企业全职工作3年以上。
7.创新团队组建一般在3年以上,团队集聚了一定数量的技术研发骨干,形成了专业、年龄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创新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1/2,其中核心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核心成员是指团队中的学科或专业带头人、重点骨干,具有显著的业绩和成果,核心成员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服务的企业全职工作3年以上。
(三)支撑保障
8.创新团队具备较好的研发平台和条件,所在企业建有市级以上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试验室或博士后工作站等载体,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工作条件和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