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大众市政设施养护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海盐县大众市政设施养护中心清产核资工作的报告》(盐大众〔2014〕4号)已收悉,根据我局《关于印发〈海盐县住建系统开展“三个三年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盐住建〔2014〕27号)实施国企整合的要求,以及《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等有关规定,经局研究,同意你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并与海盐县滨海园林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具体批复如下:
一、按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开展全方位的清查核对,委托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财务审计工作;
二、海盐县大众市政设施养护中心经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划拨到海盐县滨海园林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