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浙江海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拨付2013年7-12月垫资改制费用的报告》(盐建[2014]01号)已收悉。经局财务内审组对你公司2013年下半年企业改制费用的使用情况审计核实,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你公司2013年下半年垫付精简职工生活补助费55260元,土地工生活补助费1260元,退休职工家属包干医药费180元,退休职工医药费(工伤)271.70元,合计垫付改制费用56971.70元。
经研究,同意核拨你公司垫付的2013年度下半年改制费用56971.70元,经费由局改制基金列支。
特此批复
附件: 2013年度下半年企业改制费用使用情况表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