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了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围绕加快提高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能力,以建设创新于城和科技强镇为目标,不断深化科技合作交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争创名牌,改造提升我镇传统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进一步助推我镇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我镇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与自主创新
1、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企业开发新产品并投入批量生产,取得省级立项的,每个项目奖励1000元;取得国家级立项的,每个项目奖励3000元。
2、科技进步奖:企业在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科技项目实施中,成效显著,获得上级政府(科技部门)奖励证书的: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每个项目奖励5000元;获得县级二等奖、市级三等奖,每个项目奖励3000元;获得县级三等奖,每个项目奖励1000元。
3、企业升级:当年度企业被新命名为“市民营科技企业”的,奖励1000元,“省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奖励1500元。
4、科技合作: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合作,当年度每签订一个合作项目奖励3000元。
5、科技产业化计划:
①“火炬计划项目”:省级奖励5000元,国家级奖励10000元;立项、结题各50%。
②“星火计划项目”:市级奖励3000元,省级奖励5000元,国家级奖励10000元;立项、结题各50%。
③、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市级奖励2000元,省级奖励3000元,国家级奖励5000元;立项、结题各50%。
6、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研发中心”,县级1000元,市级2000元,省级3000元。
7、专利项目:当年度申请专利:外观设计300元,实用新型500元,发明专利2000元。当年度获得专利授予权证书的:外观设计200元,实用新型300元,发明专利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