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促使年轻干部更快更好地成长,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充足的优秀后备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紧密结合我局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造就一大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能适应我局人力社保事业进一步发展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
第三条 局党委建立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领导定向带教联系制度。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挂钩联系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干部,并分管相应的工作和项目,负责推进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和督查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 群众公认、注重潜力的原则;
(二)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
(三) 重在培养、动态管理的原则;
(四) 统一调配、服从需要的原则。
第五条 建立完善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的培训、考核制度,通过举办政治理论、党风廉政、业务知识、文明礼仪等集中学习,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并将参加学习培训和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 局党委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采取优先考虑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参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和参加本系统内日常学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
一是优先考虑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着力把年轻干部培养成全能型干部,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意识和学习、创新、协调的能力。
二是参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努力把年轻干部培养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三是参加本系统内日常学习教育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和“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系统内的领导、业务骨干和聘请专家多方位开展的各种培训,通过培训使年轻干部的综合知识不断提高。年轻干部要自觉参加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联系领导请假。
第七条 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重点采取“下派”、“轮岗”、“互挂”和“上挂”的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