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各科室:
为了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局机关执行力,提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县委关于《海盐县县级机关部门、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对镇(街道)和部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本着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基本稳定与适度轮岗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本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发现和培养年轻干部,完善干部教育管理机制,激发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工作热情,逐步形成局中层干部人才梯队。
二、选拔任用职位
根据县编委核定的中层职数,结合我局人员结构实际和工作需要,本轮选拔推出4个中层职位(含组织抽调人员),其中正职3个、副职1个。
三、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实绩明显;团结务实,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二)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所任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三)中层正职人选,应担任中层副职两年(含)以上;中层副职人员,本局工作满两年(含)的行政、参公编制人员。
所涉时间均计算到2014年10月底止。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局党组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