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西塘桥街道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西塘桥街道办事处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社区)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目标任务
2015年3月13日
西塘桥街道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五部委(国土、财政、住建、农业、林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精神,加快推进与保障我街道农村综合试点改革工作,根据盐政办函(2015)6号《海盐县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西塘桥街道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西塘桥街道集体土地上居民自建住房(按规定审批建设的房屋)。
二、工作目标
按照“集中推动、农户自愿、基础先行、要素保障、成效体现”的基本框架,通过先试点再铺开。计划于2015年起全面铺开,通过两年时间实现村级覆盖率100%,做到“应发尽发”。其中2015年完成测绘成果报告,完成发证3500户以上。
三、工作原则
1、依法登记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法办理登记。
2、先地后房原则。申请人应在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方可申请办理房屋登记。
3、权利主体一致原则。遵循产权明晰,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权利主体一致性的原则。
4、自愿申请、“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房屋初始登记先行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暂缓。无争议对象先办、有争议对象暂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