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体育健身需求,推动我街道体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63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3〕156号)、《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20号),以及海盐县“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经办事处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街道老年体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老年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老年体育既是老年体育协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体育事业特别是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展老年体育活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既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也能有效应对社会老龄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健康老龄化”,这是一项造福老年、服务老年的公益事业。随着我街道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快,老龄人口逐年增多,老年体育工作发展不平衡,组织化程度不够,活动速度滞后,已无法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关心、热情支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老年体育工作。
二、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街道、村(社区)二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建设,各级老年体协要加强自身建设,要推选身体好、威望高,热心老年体育事业的同志担任协会负责人,聘用熟悉体育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并及时充实调整协会工作人员,保持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活力。落实人员从事老年体育工作,街道老年体协配备2~3名工作人员,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主席,退居二线的领导担任专职副主席,各村(社区)老年体协分会会长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兼职。街道、村(社区)老年体协要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骨干队伍建设,强化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要立足村(社区)实际,认真组织指导,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科学健身的需求,不断推动全街道老年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努力加大老年体育健身经费投入
老年体育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体育活动资金,以保证老年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街道老年体育活动经费按照上年度老年人口人均标准列入街道年度预算,重要活动和重大赛事应安排专项经费,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情况逐年增加,用于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同时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公益性老年体育事业,捐赠人依法享有与捐赠有关的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四、重视老年人体育健身、切实改善老年人体育活动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