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开展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十四届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开展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海宁试点经验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65号)、《关于在杭州市萧山区等24个县(市、区)推广开展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的复函》(浙政办函〔2014〕87号)和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改办〔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改革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公开公正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排序机制
1.全面实施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按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排放每吨COD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对全县企业实行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排序,将企业分为A、B、C三类,实行动态监管,向全社会公示评价结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政策引导,加快实施退低进高步伐。(牵头领导:王坚,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二)建立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机制
2.实施差别化电价制度。制订绩效用地C类企业差别化电价、加价部分直接结算制度,加价部分由县政府委托电力部门统一直接结算,并专项用于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牵头领导:王坚,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3.建立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制订出台分行业的非居民用水定额管理办法,超限额部分在基准水价基础上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进一步完善多用水、多付费的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促进节约用水。(牵头领导:王坚,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4.实施高污染高水耗企业实行差别化供水和污水处理收费价格。对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冶炼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高水耗企业,实行差别水价。完善污水处理按入网污水中有害污染物浓度多因子复合计费收费制度。制订绩效用地C类企业差别化水价、加价部分直接结算制度,加价部分由县政府委托水务部门统一直接结算,并专项用于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牵头领导:王坚,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5.建立用能总量核定和指标交易制度。通过实施新增用能有偿使用和超限额差别收费制度,限制高耗能行业发展,鼓励节能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推广应用,实现能源消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目标。(牵头领导:王坚,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6.加大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力度。重点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政策,积极对接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位一体”的创新做法,加快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牵头领导:王坚,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7.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试点。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实行分类分档的差别化税收减免制度,增加低效用地持有成本,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牵头领导:孙雄伟,牵头部门:县地税局)
8.完善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建立产业转型升级排污总量控制激励制度,排污总量指标分配与区域排污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建立健全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工作体制与机制,对国家实施污染减排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用市场化的手段来配置环境资源要素。运用排污权使用绩效评价成果,探索工业企业差别化管理机制。(牵头领导:陈建平,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三)建立“腾笼换鸟”激励倒逼机制
9.建立低效用地退出机制。根据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差别化政策引导机制和末位淘汰机制。完善低效企业关停并转退的配套政策。针对企业兼并重组、淘汰关停、退低进高、腾退土地等不同形式,建立相应的补偿激励机制,盘活存量资源要素。(牵头领导:王坚,牵头部门:县经信局、县国土局)
10.开展工业用地弹性制度改革。在保持50年土地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建设期、投产期和剩余年限使用期,对工业用地进行分阶段弹性管理,着力解决低效工业用地退出难问题。(牵头领导:陆忠祥,牵头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县经信局)
11.建立工业等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约定制度。对工业用地投资项目进行行业分类,按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容积率、税收等指标,建立工业项目投入产出行业准入标准。加强工业等项目投入产出约定履约管理,在合同约定各阶段进行履约情况验收。追究用地项目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违约责任。加快工业等企业转型升级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牵头领导:王坚,牵头部门: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
12.开展土地整治“三置换”改革。高标准实施整治复垦,破解规划空间制约,开展地类置换、用途置换(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与基本农田置换)、空间置换(拆旧区的减量空间与新增空间置换)“三置换”;争取打通市、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交易通道,实行市场化运作,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牵头领导:陆忠祥,牵头部门:县国土资源局)
13.健全“空间换地”体制机制。建立多规融合机制,合理布局、有效整合空间资源。健全“亩产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机制,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地下空间利用、高标准厂房建设等政策,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释放土地要素最大效益。(牵头领导:陆忠祥,牵头部门:县国土资源局)
14.建立减排政策激励和淘汰退出机制。在综合评价重污染行业企业经济贡献和污染排放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减排考核政策激励、排污权指标激励、排污权使用绩效落后企业淘汰退出等环境保护激励倒逼机制。(牵头领导:陈建平,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15.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开展以确权登记为基础,以赋权活权为重点,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创新管理机制,强化承包经营权权能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完善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深化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社会保障机制。(牵头领导:陈建平,牵头部门:县农经局、县人力社保局)
(四)健全金融、人才要素支撑保障机制
16.实施差别化金融政策服务。按照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在金融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分类分档的差别化措施。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在信贷规模、贷款利率、产品服务、信用评级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政策。鼓励各保险机构推行更加灵活的保险费率政策,提供差别化保险服务。(牵头领导:王坚,牵头部门:县金融办、人行海盐支行、县银监办)
17.激活和规范民间资本。支持海盐县信用联社改制为农商行,加快湖商村镇银行的筹建和开业。积极引进和组建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探索设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为民间资金借贷提供登记、公证等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非银机构发挥积极作用。(牵头领导:王坚,牵头部门:县金融办、人行海盐支行、县银监办)
18.创新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私募债、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企业股改上市(上柜)。探索资产证券化、定向募集、发行市政债等融资方式,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全县债务整体结构,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牵头领导:王坚,牵头部门:县金融办)
